摘要
李唐统治者利用道教论证政权的合法性,具体表现为:追尊道教教祖太上老君为皇室先祖,藉以抬高门第,表明李唐有统御天下的资格;运用道教的教义思想,提出了"道降符命"和"神仙授命"的观点,为其政权的合法性提供了神圣的依据;将道教的治国理论贯彻于理政安民的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使其政权获得了坚实的合法性基础。中国传统政权合法性形式是"道德型统治",其中既体现了儒家王道政治的追求,也体现了道教清静政治的内蕴。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34-141,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道教思想对中国古代法的影响研究"(项目号13BZJ03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