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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六省:试点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为进一步服务广大机动车驾驶入,解决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不便利的问题,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
出处 《伴你同行》 2015年第10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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