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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门撞倒电动车 违规停车的哥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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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出租车违反交通规定停车,乘客开门下车时将同向驶来的电动车撞倒,造成人员受伤。日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机动车方负全部责任,判令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运公司”)赔偿原告朱某8万余元,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12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8万元。
作者 屈冬梅
出处 《伴你同行》 2015年第10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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