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提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国有企业发生的腐败问题,势必会导致“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的重大损失。在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阶段,国有企业的法治建设作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面就国有企业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方面,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出处
《浙江盐业》
2015年第3期54-56,共3页
Zhejiang Salt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