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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现“意外” “情事变更”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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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常情况下,合同订立并开始履行后,因一方原因导致违约的,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然而,现实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不测”,致使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此时,受损一方该如何维权呢?
作者 张兆利
出处 《乡村科技》 2015年第17期42-42,共1页 R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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