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总量控制制度作为控制碳排放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国外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欧盟在2003/87/EC指令和2009/29/EC指令的基础上,针对碳交易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2011年以来,我国碳交易试点地区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律规范,涉及总量控制与配额交易制度,但各地认识不尽相同,如果能够在国家层面,从法律上对地方政府的实践探索加以规范,有助于推动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出处
《中国发展观察》
2015年第9期50-53,81,共5页
China Development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