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在不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关于发行审核程序规定的前提下,证监会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要求,以进一步体现市场化要求,方便企业,便利申请人办事。一是简化了见面会方式;二是优化了再融资安排;三是完善了中止审核程序;四是依法处理举报事项;五是企业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基础上,可自主确定公众股发行比例;六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确定主承销商数量。
出处
《金融监管研究》
2015年第6期109-109,共1页
Financial Regul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