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事故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今年7月初,我驾驶一辆小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将一行人碰撞致其重伤,经交警调查取证后认定,我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交警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给我时,由于我对责任认定有异议,担心签收了责任认定书就是服从了所认定的责任,因而我就拒绝签收,请问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答:您的做法不对。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作者 褚万里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15年第10期55-55,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