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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证不是“权宜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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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提要】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为融资贷款,衡东县洙河水泥公司将其持有的工业用地,申请变更用途为商业用地,并承诺实际工业用途不变,变更只用于融资抵押贷款。当债权人催其还款闹到法庭时,才发现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他项权证》是“假证”。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5-5,共1页 China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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