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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被他人注册为商标后其传承人仍可正当使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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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原因,有些老字号曾经中断经营。改革开放后,若老字号被他人注册为商标并使用,老字号传承人在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未果情形下,将老字号作为企业字号使用而引发纠纷,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虽然老字号并非知识产权法上标准的法律术语,但关于老字号的案件通常涉及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等一项或多项权利之间的冲突,如何解决这些权利冲突、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则成为审理涉老字号案件的难点。
作者 肖艳 游中川
出处 《人民司法》 2015年第16期71-75,1,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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