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适度发展非遗旅游有利于非遗的传承和传播,但过度商业化也可能破坏非遗传承的真实性,加强社区参与、立法和政府监督成为主要措施。非遗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是非遗旅游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山西省非遗旅游开发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艺—学—研—协—企"的非遗生产性保护社会组织并制定相关政策。
出处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54-57,共4页
Journal of 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201404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