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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出血 是疾病还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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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李某是一家蔬菜有限公司的职工.自2011年12月1日起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李某称,2014年8月28日16时左右,工作中因需要找领导签字,从22楼走步行梯到21楼时,不慎踏空楼梯,摔倒在楼梯拐角处.碰伤头部导致脑出血。应为工伤。公司则认为,李某脑出血是自身疾病所致.并非工作原因导致现在的后果,不是工伤。在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下.李某向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作者 董军 于国庆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5年第10期43-44,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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