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行刑社会化理念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驱动下,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因其低成本、高效益的优点被世界各国采纳,也对我国的刑事、司法行政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社区矫正均作出规定,各个地方也相继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但上述法律法规并未形成完善的体系,法律法规的模糊、矛盾之处使得刑事诉讼程序与社区矫正衔接出现一些困难,导致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之间权责不清,社区矫正执行效果不佳。为了保障缓刑社区矫正案件公正审理、有效执行,帮助罪犯重新回归社会,实现刑罚教育、预防的目的,应当以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为原则,深入理解法律立法精神,结合法律解释方法与司法实践经验,对实践中的问题予以研究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出处
《人民司法》
2015年第17期70-7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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