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镇政府对非其职责范围内的拆违申请应予答复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上海市金山区某镇金隆二村275号房屋业主金某,因该村255号房屋业主自2011年5月起在房屋左右两侧开挖地基并向上搭建房屋,遂向上海市金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简称区绿容局)提出拆除255号业主违法搭建的房屋的申请,区绿容局未予答复处理,便于2014年4月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会驳回金某的诉讼请求吗?将如何认定区绿容局的作为?
作者 崔胜东
出处 《人民司法》 2015年第18期109-110,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