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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精神科杂志》对文稿中法定计量单位的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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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执行GB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Hg),但在文中首次使用时应注明mmHg与kPa的换算系数(1mmHg=0.133kPa)。人体的血药浓度测定,同人体其他检测值一样,分母用L,不用m1或dl。单位符号可以与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人、台、次等)的汉字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如:次/min。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不能多于1条,如ng/kg/min应采用ng·min·^-1的形式。参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单位。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单位可以只写一次,即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置共同的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例如:“75ng/L±18ng/L”可以写作“(75±18)ng/L”。正文中时间的表达,凡前面带有具体数据者应采用d、h、min、s,而不用天、小时、分钟、秒。
出处 《中华精神科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320-320,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Psychia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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