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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老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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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曾将"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子女不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父母将构成违法。那么,在"百善孝为先"的中国古代,又是如何解决养老这一问题的呢?在夏朝,不孝敬老人判重罪,直至处以死刑。不赡养老人,殴打辱骂老人,不给老人吃饱穿暖,老人生病如不给医治,不细心照料,都在不孝之列,要受到处罚。依据不同情节,处以在脸上刺字(墨)、创鼻子(削)、斩脚(刖)、死刑(大辟)等不同的惩罚。
作者 林子越
出处 《家庭医药(快乐养生)》 2015年第9期79-79,共1页 Home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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