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姓名应另起行写在题名下,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应具备:(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上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缺一不可。作者中若有外籍作者,应附其本人同意在本刊发表的函件。作者单位需写全称,并注明城市和邮政编码。如作者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者,在每一位作者姓名的右上角标注序号,单位全称前标上相同序号。汉语拼音署名姓前(全大写)名后(首字母大写),双名间加连字线。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不宜列为作者,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致谢部分。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需至少有一位作者负责。提供通信作者姓名及其E—mail,如来稿中未特殊标明,则视第一作者为通信作者。
出处
《中国医师杂志》
CAS
2015年第9期1350-1350,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Physic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