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腐败活动猖獗,与行贿行为盛行密不可分。从社会现实看,行贿案件中行贿人大多旨在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了消除腐败,有必要在法律上对"不正当利益"进行否定,建立一套相应的剥夺机制。而设立"不正当利益"的剥夺制度的前提是要正确界定"不正当利益",认清其在行贿罪的定罪和量刑中的地位。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0期115-117,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