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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禁止司法人员六种交往行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规定》,司法人员有为律师介绍案件等利益输送行为,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出处 《检察风云》 2015年第20期6-6,共1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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