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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官和律师都很懂法,为何还要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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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兴的问答社区网站“知乎网上”有一个很热门的话题——“既然法官很懂法,为何还要律师?”答案竟然有94种之多,当然有些答案属于“神”回答。在座的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组成人员,遇到“为什么在诉讼中需要律师”这样的问题,大家要么面面相觑,要么会意地一笑……真是懒得回答。但是,我今天把这个问题引申一下,改为“既然法官和律师都很懂法,为何还要公证员?”我想也许很多人会一愣——诉讼中需要公证员吗?就经典的诉讼抗辩程序的设计初衷而言,诉讼程序的确不需要公证员介入,但是,就当下中国的民事诉讼程序而言,我认为公证员又的确可以占有一席之地,原因大致有四点:
作者 刘疆
出处 《中国公证》 2015年第8期13-14,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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