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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仿真枪换来的无期徒刑——网购仿真枪判无期违背法律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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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少年刘为明,目前被福建省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
作者 刘义杰
出处 《方圆》 2015年第19期8-8,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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