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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追责”倒逼领导干部敬畏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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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不仅确定了"党政同责"的环境损害事件问责原则,而且将"终身追责"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一项基本原则,明确规定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这一规定无疑会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有利于在领导干部群体重建对绿水青山的敬畏。
作者 文忠
出处 《党员干部之友》 2015年第10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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