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庭前会议制度有助于提高庭审效率,保障庭审质量。但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当前庭前会议在司法实践中存在适用率偏低、制度认同度不高的现实状况。其主要原因在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庭前会议的功能定位、程序设置和法律效力等规定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提出可以通过扩大庭前会议的程序功能,增加认罪认罚程序、结合简易程序和刑事速裁程序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庭前会议的制度定位;从启动权、参与人、地点、适用程序等方面细化庭前会议的程序设置;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明确庭前会议的法律效力,以期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庭前会议制度。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45-50,共6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