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点,而金融则是经济发展的关键。在新兴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服务相结合时,既带来了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同时也潜伏着相应的法律风险。面对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风险时,刑法亦有所作为,然刑法介入的程度问题直接关系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命运。面对新生事物的出现,刑法应当保持其谦抑性,宽容的应对互联网金融所出现的新问题,综合运用技术手段、行业自律规范、行政性法规等手段进行综合调控,而刑法措施只能作为最后的补充性的手段予以运用。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5期28-32,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