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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违规行为的收费主体属性 实施价格行政处罚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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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2014年开展的涉企收费检查中,发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需要缴纳"上岗培训费"、"在岗培训费"、"考试费"等费用。交通部门把"在岗培训费"又称之为"继续教育培训费",按照现行的规章政策,我们在对该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价格行政处罚时,处罚的层级和方式由于收费主体的不同出现了很大差异。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5年第9期52-54,共3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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