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科学技术发展影响着教学手段的发展。伴随着工业革命,现代教学手段被广泛应用于教学领域。作为一种物质技术手段,如何为教学目的服务是其理论价值。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学手段各有利弊,唯有以法学学科特点和教学方法为基点,坚持传统教学手段为主,现代教学手段为辅的教学模式,更多地将现代教学手段用于法学直观信息的传递方能彰显现代教学手段的优势。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5期141-143,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法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的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