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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继续在东北内蒙古实施玉米临时收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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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日前联合发出通知称,2015年国家继续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玉米临时收储政策。2015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期限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2元/公斤,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公斤0.04元掌握。
出处 《中国粮食经济》 2015年第10期4-4,共1页 China Grai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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