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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文降低港口船舶使费和设施保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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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我闰水运业持续健康发展,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港口船舶使费收费政策,降低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通知要求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提供船舶进出港服务,可收取引航(移泊)费、拖轮费、停泊费、围油栏费、驳船取送费、特殊平舱费以及垃圾处理、供水、供油、供电服务收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出处 《水上消防》 2015年第5期44-44,共1页 Marine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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