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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潜公安局开展危险品运输车辆隐患排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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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局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港口危化品储运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汲取天津“8·12”火灾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根据营口港实际情况,营口港公安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隐患排查行动。 行动过程中,重点检查了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配置押运员、危险品标识是否清楚、安全告示与所运载的危险品品名是否相符、罐体检验报告手续是否齐全、车载小型灭火器是否完整好用、车载静电接地线是否达到使用要求、危险品车辆进入作业现场是否佩带火花熄灭器、司机及押运员是否按规定着静电服等内容。
作者 庄斌
出处 《水上消防》 2015年第5期47-47,共1页 Marine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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