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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为我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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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5日。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档案馆接待了一位焦急的查档者。她说:由于没有相关证明,导致她5年的工龄无法认定。她是1990年参加工作,在旗建工建材局上班,当时属于自收自支自聘人员,1995年被中国建设银行克旗支行招聘为正式职工,因为没有相关的证明,她的工龄只能从1995年算起,在建工建材局5年的工龄无法连续计算。她曾去了好几个地方都没有找到有关证明,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了档案馆。
作者 唐丽君
出处 《档案与社会》 2015年第4期37-37,共1页 Archives and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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