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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对内外蒙古的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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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朝对内外蒙古地区的统治,除在京设理藩院外,还在内外蒙古地区派将军、都统、副都统、办事大臣分别驻扎,他们都持有相应的官印。对内外蒙古各部设盟,盟下设旗。各盟长及札萨克(一旗之长)等不同官爵也都有相应的官印,拥有了官印就是拥有了权力。因此,清朝对印章在铸印、刻字及管理上都要求十分严格。
作者 王锡政
出处 《档案与社会》 2015年第3期F0003-F0003,共1页 Archives and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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