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业生产中起着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对接市场、连接政府等多种作用,能够有效地降低农业经营面临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然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规模普遍偏小、政府对合作社引导、支持、规范和监管不够、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合作社合作层次和水平不高等问题。为此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从培养农民合作和民主意识入手,加大对合作社管理人员以及社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成立联合社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进行合作,政府加强对合作社的引导、规范和支持,从各个方面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出处
《当代经济》
2015年第23期84-85,共2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