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法院对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审查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被告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但无论从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还是从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来看,该法条都亟待修改完善。为此,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中创设法院对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审查权,不仅在法理上符合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和功能,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能有效解决法院对该行为难以监督的问题。
作者 周骏
机构地区 西安政治学院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10-12,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2

共引文献1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