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5月,《商标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五十七条对商标"相同"及"近似"的认定做出了更为详细的界定,并且引入了"混淆概念",与之前的《商标法》相比而言,更为明确和科学。一方面,随着目前我国《商标法》的不断完善,该项法条的修改对司法实践遇到关于商标审查相似性问题的准确判定具有很好的指导性意义;另一方面,相较于知识产权体系健全的发达国家(如美国),目前我国关于商品及商标相似的判定仍存在技术性、全面性及预防性等问题,判定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61-63,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