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从立法、施法等各方面完善了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包括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与此同时,质监、工商部门也加强了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管。然而,近年来产品质量事件频发,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旧不容乐观。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而政府相关部门则是产品质量责任的监督主体。因此,只有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主体职责,并针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切实提高产品合格率,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出处
《中国纤检》
2015年第20期24-25,共2页
China Fiber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