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立有效履职是外部监事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但我国商业银行外部监事制度在实践操作中却存在着"独立性"与占比不足、监事"外部性"导致履职不能、监督内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标准模糊、制度运行架构不完善以及法律地位不明确等问题和困境。建议明确外部监事选任标准、职权范围以及履职途径,确定外部监事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特殊法律地位,同时改革商业银行监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外部监事市场化发展,以优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实践。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5年第5期87-90,123,共5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