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行政规划立法的要求,国务院多个部委联合发文明确了"多规合一"的立法方向。我们应总结已有的关于行政规划的研究成果,并反思其中存在的重基本问题研究、轻现实困境关切,重域外理论引介、轻本土资源考量,重点状问题探讨、轻整体制度构建等问题。在全面认识行政规划面临的现实窘境和全新挑战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域外研究理论和制度经验,明确我国"多规合一"的立法方向,制定统一的"多规合一"行政规划法。未来的立法方向应包括明确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严格行政规划制定程序,严格实施监督机制和建立充分的救济保障机制等。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5年第5期102-106,共5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