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2月19日,《北京市社区档案工作管理办法》(京档发〔2014〕11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并施行。为使《办法》能够更好地得到理解和执行,现对《办法》进行解读。第一部分《办法》的起草背景2003年,市档案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社区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档发〔2003〕4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我市社区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社区档案管理工作都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
出处
《北京档案》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3-16,共4页
Beiji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