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随着农地承包经营权与实际经营权分离,农地经营开始出现"去家庭化"问题。本文利用制度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对农地家庭承包经营进行了分析,指出农地家庭经营是一种农地使用制,认为农地家庭经营要坚持组织标准和产权权利标准,即家庭是农地的经营组织形式,家庭拥有农地的占有权、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其中,控制权行使程度不同是农地家庭经营形式多样化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当前农地经营中存在的"去家庭化"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农业家庭经营首先要坚持农地家庭经营,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农地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政策。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45-49,共5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农业部"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研究"(编号:NJH2014-4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