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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全额取得建安发票应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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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公司所开发的商品房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但由于公司拖欠了施工方的工程款,所以尚未全额取得建筑安装发票。请问,未按规定取得的建筑安装发票就不能土地增值税前扣除吗?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税务机关就应当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吗?
作者 张国勇
出处 《纳税》 2015年第8期26-26,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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