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政治改革逻辑发展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这一历史性难题,引入法律思维,先后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战略目标,我们党对于依法治国科学内涵的把握,一步步逐渐丰满。首先是把依法治国界定为执政方式(法治国家),其次是把依法治国界定为执政方式(法治国家)、行政方式(法治政府),最后界定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出处
《知与行》
2015年第1期69-71,共3页
Cognition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