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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变”字当头,治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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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千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感这是我国治政道路上一个“变”字当头的重大决定,将使我国之治道空前畅通。其理由主要如下。其一,《决定》设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根本目的在于“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决定》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作者 倪正茂
机构地区 上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检察风云(社会治理理论专刊)》 2015年第4期36-38,共3页 JIAN CHA FENG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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