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国家财政部制定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中试行."基本规范"第四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各单位自行建立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合理、有效、可行,是否符合"基本规范"的原则要求,是否能达到控制的目的,应经过必要的评价来予以鉴定.
出处
《会计之友》
2002年第8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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