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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行政事业单位“材料”的管理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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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材料的管理,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都不太重视,一般采用“以报列支”的办法。采用这种办法购置的材料,在验收入库后,不论材料是一次领用,还是多次领用,会计部门都只是依据发票一次列入经费(事业)支出。这种做法在核算上虽然省时省力,但容易造成材料流失和使用上的浪费,当然少量随购随用的材料,不需要保持大量库存,可以直接列为支出。但是大批、大宗购置。
作者 夏承德
出处 《会计之友》 2002年第8期21-21,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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