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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汽车销售欺诈,赔偿却天渊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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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个花百万元买了辆路虎牌汽车,一个花十余万元买了辆中华牌汽车。两位车主都因非“原装”要求4S店“退一赔三”,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5年第21期52-53,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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