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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后补缴工伤保险费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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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一事故发生后补缴工伤保险 2014年10月8日,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李某,被吊车滑下的重物砸成重伤。工地老板没有给李某上工伤保险,出事后的第3天(10月11日)慌忙去给李某补缴了工伤保险费。2015年1月9日,李某被认定为7级伤残。定残后,李某要求回乡,用人单位(工地)同意和李某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出处 《劳动保护》 2015年第11期70-71,共2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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