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通过对十余年来我国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进行简略梳理,我们可以得出司法改革的设计和推进应当引进系统论的结论。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顶层设计必须关注这个系统工程的价值起点、时序性、整体性和有序性,妥善标定司法改革的目标、选择司法改革时机、采用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路径、推进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今后审判权力机制运行改革应当遵循司法规律,对审判权采用扁平化管理模式,对审判管理事务和法院行政事务采用科层制管理模式,实现"裁判的归裁判,管理的归管理",促进权力配置和运作的效益最大化。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43-151,共9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