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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赃物可原价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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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兴化市沙沟镇读者邵某来电:本村郑某转给我一台电脑,后来派出所找到我,说该电脑是赃物,要没收。请问:我买的也要没收吗? 答:《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出,在办案中已经查明是被犯罪分子卖掉的赃物的,应当无偿追回予以没收或者退还给失主:对买主确实不知道是赃物,而又找到了失主的,由罪犯按买价将原物赎回退还给失主,或者按价赔偿失主损失。
出处 《农家致富》 2015年第21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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