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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是每个劳动者要经历的过程,少数公司利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如频繁地试用求职者,又频繁地解聘;有的公司试用期随意延长,求职者干了大半年都无法转正;而有些公司在试用期内还向求职者收取培训费。有的单位在试用期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常常在“试用期”将满时找借口把员工辞退。求职者应学会拿起法律武器,避免掉入“试用期陷阱”,在试用期内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5年第10期9-9,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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