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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起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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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明确提出,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作为国有企业大型产业集团的党政纪,如何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作者 王东煜
出处 《群众》 2015年第11期47-4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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